帖内置顶 – 桃源县县长热线 – 2018-12-01 15:44
网友: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再次组织人员进行了勘查,并对该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现回复如下:1.只有房屋建筑面积存在公摊面积,广场和地下停车场不存在公摊面积; 2.该项目地下室部分确有建设行为,且没有经过相关批准手续; 3.建设单位称该地下室部分原属于人防工程,现已实施异地建设,建设单位在不影响规划车位以及安全的情况下有权予以利用。
我局已责令建设单位及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停止相关建设行为,后续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专此回复。
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