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武陵区区长热线 – 2018-09-21 11:13
关于对转业回来需要重新考试才能入编的回复
关于反映转业军人需要重新考试才能入编问题的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1年10月29日颁布、11月1日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条规定: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本地安置)。第二十九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四类退役士兵,由安置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保障其第一次就业。安置去向为国家机关非公务员岗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因此,武陵区从2013年之后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全部安置到国有企业,是符合国家的安置政策的,而您说需要重新考试才能入编,是因为我区对安置到国有企业的退役士兵,为了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让他们安心工作,区里每年拿出一定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安置到国有企业的转业士官中择优录用,解决事业编制,而不是通过考试进编。
特此回复
常德市武陵区民政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