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德山公安强行将我赶出住所举 报 投 诉
  • yxq001858
    2018-08-25 12:10
    德山公安强行将我赶出住所
    举   报   投   诉


    上级政府、政法委、公安局:
    我叫王浚宇,男,13岁,常德经开区永丰社区居民。我的爷爷王章全,常德经开区原常德纺机退休老师,有两套住房,其中在常纺机30408(二室一厅60平方)在我父母结婚就作为婚房给了我父母使用,但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我的父母在我只有2岁多的时候就闹离婚,父亲随即离我外出,加经法院判决但抚养费等都未执行到位。我从此就居住在爷爷给父母结婚的这处房子内生活。
    但我居住在这处房屋,爷爷又私下对外变卖给了一个居住在经开区“尊德天城”小区的炒房客王文国,王文国是通过中介机构获得购买的,购买后并没有依法交易交房,而是采取敲门入室的方式强行取得的,听说在这之前还有过一次转手,我作为爷爷王章全的孙,居住在爷爷给父亲的婚房内生活,合情合理,我作为未成年人,爷爷王章全与父亲王帅对我有抚养、教育义务,对王章全的房产我有使用权与继承权,爷爷、父亲有监护人的义务与责任,因我未成年,不能自食其力,我有权获得爷爷、父亲给我提供稳定住所的权利。
    但令我意想不到的是,2018817日上午,德山公安分局老码头派出所突然出动干警十几人,既未事先通知我与家人,也没有穿公安制服,未出示任何证件,强行闯入我的住房不问青红白就将我的生活用品、各种锅碗剽盆行李等物品搬出丢在外面,随后还新装了一道铁门防止我进入。我的外婆陈兆华70岁了,来这里探视我,被派出所的人连拖带拉到派出所,老人双手现已被派出所的人严重扭伤,肿胀疼痛难忍。在社区轰动很大。
    我不理解,作为公安人员,为何介入房产纠纷?房产纠纷应该由司法途径诉讼解决,公安人员为何帮炒房客使用暴力“执法”解决房产纠纷?我居住这处房产已10多年,这种房屋所有权的交易和变更与我无关。公安机关有何理由将我一个十三岁的未成年人赶出住房?这分明是在违法乱纪,执法枉为!
    我的上述遭遇,事实求是,证据确凿,理由充分,现向各级政府、政法委、公安局领导如实举报反映,德山公安分局的上述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在其职责管辖的范围内公平、公正执法?是否受顾于那些炒房客?是否存在违纪违规、钱权交易?我提请上级领导调查,请求回复:如果得不到公正处理,我将依法维权,向国家省、市一级反映举报。特此来信来访!
    此致
    敬礼!

    举报人:13岁未成年人   王浚字
    2018819
    外婆   陈兆华:13237368438
    和样 问号110
  • 忧虑的法师
    2018-08-25 14:41
    1楼
    你爷爷的自己房子,想给谁就给谁,想卖谁就卖谁,这是他的个人权利。他个人房产不存在私下对外变卖。按中国现行法律,在父母仍是孩子的监护人的情况下,爷爷奶奶对孙子是没有抚养义务的。
  • 天清气爽
    2018-08-25 14:42
    2楼
    小朋友,你爷爷对你没有抚养义务,你也无权要求住在你爷爷家的
  • 忧虑的法师
    2018-08-25 14:46
    3楼
    就描述来看房产没有纠纷,新房主要求腾房没有错误,你们不让要求派出所介入也没错误。虽然你年纪小可能得到同情,但法理上你没有一点点有理的地方。。。。。。
  • 忧虑的法师
    2018-08-25 14:47
    4楼
    炒房客又不是国家公务员,违纪违规、钱权交易?扯不上去的,而且别人不一定是炒房啊,说不是也是首套,自住啊!
  • 杨跃辉
    2018-08-25 15:05
    5楼
    谁有证,就是谁的,和你小不小没有关系。
  • 召白山人
    2018-08-25 15:56
    6楼
    对这一特殊情况,居委会和街道办可帮助该小孩向法院申请强制制行,令其生父母乘担护养和监护责任。
  • 再来一杯
    2018-08-25 16:01
    7楼
    小朋友,你现在没有地方居住可以去找你的父母,看上文描述恰似这套房没有太多关系,新房主有权让你搬出去。至于派出所为什么介入,这个就不好说了,感觉民警没事干了,闲得慌,抢了法院执行局的饭碗。
  • 唯道是从
    2018-08-25 16:16
    8楼
    估计应该是和他妈妈住在一起的,这个涉及到大人之间的纠纷了。孩子是无辜的,希望不要那孩子来说事!
  • 左右逢源
    2018-08-25 16:26
    9楼
    几乎没有胜算.
  • 君-谨记
    2018-08-25 17:08
    10楼
    同情你, 但是,你不在理.  所以难断家务事.
  • 西门花落雪
    2018-08-25 17:11
    11楼
    只能说你太小了!
  • 心月2001
    2018-08-25 18:59
    12楼
    小孩子只是一粒棋子,呵呵。
  • 问号110
    2018-08-25 20:25
    13楼
    派出所以什么理由赶你出来?
  • 问号110
    2018-08-25 20:34
    14楼
    新婚姻法的第二十八条,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是有义务抚养孙子孙女和外孙外孙女的。
  • cdnihaoa
    2018-08-25 21:40
    15楼
    这种事,依老夫看来,就凭这个13岁小孩的话,不好追加评论啊!这里面的水应该深得很。
  • 桃源老江2
    2018-08-26 03:50
    16楼
    忧虑的法师:你爷爷的自己房子,想给谁就给谁,想卖谁就卖谁,这是他的个人权利。他个人房产不存在私下对外变卖。按中国现行法律,在父母仍是孩子的监护人的情况下,爷爷奶奶对孙子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回到原帖
    问号110说新婚姻法不是你说的那样。怎么样?要不要和她辩一辩?
  • 中国农民工
    2018-08-26 11:09
    17楼
    1、你爷爷没有你的抚养义务。(你爷爷早于爸爸亲去世,无遗X,无其它继承人,才是你父亲的,)
    2、房子你爷爷已经卖了,产权如果是他的,没毛病。
    3、公安在法院判后,参与执行腾房没毛病。
  • 中国农民工
    2018-08-26 11:22
    18楼
    问号110:新婚姻法的第二十八条,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是有义务抚养孙子孙女和外孙外孙女的。回到原帖
    这条有明显界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是有能力或父母已死亡,才有义务。
  • 忧虑的法师
    2018-08-26 11:27
    19楼
    桃源老江2:问号110说新婚姻法不是你说的那样。怎么样?要不要和她辩一辩?回到原帖
    前提是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有经济能力,子女死亡或子女无能力抚养未成年的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的,就有义务去抚养。    子女没有死亡啊(孙儿孙女  父母健在  爷爷奶奶没有抚养义务)
  • 忧虑的法师
    2018-08-26 11:29
    20楼
    问号110:新婚姻法的第二十八条,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是有义务抚养孙子孙女和外孙外孙女的。回到原帖
    新婚姻法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  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  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楼主的父母没有死亡,也有经济能力爷爷奶奶辈没有抚养义务,请不要错误解读!
  • 问号110
    2018-08-26 12:43
    21楼
    忧虑的法师:前提是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有经济能力,子女死亡或子女无能力抚养未成年的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的,就有义务去抚养。    子女没有死亡啊(孙儿孙女  父母健在  爷爷奶奶没有抚养义务)回到原帖
    楼主应该陈述为:2岁父母离异,父亲出走,未承担抚养责任,自己随母亲住在爷爷在父母结婚时赠予的婚房内,但房产权未过户予父亲。随着离婚,房产权问题就来了。
  • 忧虑的法师
    2018-08-26 15:43
    22楼
    问号110:楼主应该陈述为:2岁父母离异,父亲出走,未承担抚养责任,自己随母亲住在爷爷在父母结婚时赠予的婚房内,但房产权未过户予父亲。随着离婚,房产权问题就来了。回到原帖
    那里有写赠与?你不要脑补啊!其中在常纺机30栋408室(二室一厅60平方)在我父母结婚就作为婚房给了我父母使用。这是原文,只说了做为婚房给父母使用,没有说赠予啊。没有公证,没有合同,没有过户,没有老人的同意,不构成赠予。而且就算赠予了都还能撤销。
  • 忧虑的法师
    2018-08-26 15:46
    23楼
    问号110:楼主应该陈述为:2岁父母离异,父亲出走,未承担抚养责任,自己随母亲住在爷爷在父母结婚时赠予的婚房内,但房产权未过户予父亲。随着离婚,房产权问题就来了。回到原帖
    没有产权问题。这个帖子暴露的信息里一点产权问题都没有。爷爷的房子免费给他们母女生活了10年。年纪大了要卖房子养老很正常。儿子不在,爷爷奶奶经济情况也不清楚,是否有收入?是否有重大疾病需要钱?不能单方面偏向一边。
  • 常德守法公民
    2018-08-27 07:52
    24楼
    公安没有穿制服,没有亮明法院强制执行许可,可能和买方存在钱权关系,希望有关部门严查!
  • 四点零七
    2018-08-27 08:34
    25楼
    桃源老江2:问号110说新婚姻法不是你说的那样。怎么样?要不要和她辩一辩?回到原帖
    既然本着公正的态度,既然提到了新婚姻法的第二十八条,除非是自己记得的大概内容,不然我觉得还是不要人为的“割掉”那些前置词为好!
  • 热土
    2018-08-27 09:28
    26楼
    忧虑的法师:那里有写赠与?你不要脑补啊!其中在常纺机30栋408室(二室一厅60平方)在我父母结婚就作为婚房给了我父母使用。这是原文,只说了做为婚房给父母使用,没有说赠予啊。没有公证,没有合同,没有过户,没有老人的同意,不构成赠予。而且就算赠予了都还能...回到原帖
    这种道德义务性赠与还真不能随意撤销。其他的我都同意你的意见。
  • 热土
    2018-08-27 09:35
    27楼
    常德守法公民:公安没有穿制服,没有亮明法院强制执行许可,可能和买方存在钱权关系,希望有关部门严查!回到原帖
    你有产权的家里进了别人不走,还要法院强制执行许可??
    再说,法院执行是法院执行,没有许可一说。现在是公安介入,应该是房主报案了。
  • 热土
    2018-08-27 09:37
    28楼
    就是依据楼主现在自己说的情况,也说明这个房子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房产纠纷。
    一开始就是老爷子的,后来老爷子卖了房子办理了过户,何来纠纷?
    原来住在房子里的连租户都算不上,如果是租赁还可以主张买卖不破租赁。
  • 常德经开区热线
    2018-08-27 18:15
    2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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