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房价是最好的避孕药,教育特别是学前教育也是避孕的一剂良药。
  • lizi8995
    2018-08-23 09:50

    http://bbs.changde.gov.cn/thread-2?type=15 房价是最好的避孕药,教育特别是学前教育也是避孕的一剂良药。

     

    借用民盟委员的调查成果:常德统战网3月8日讯 [供稿:民盟常德市委] 常德民盟盟员周密密反映:近几年,我市城区民办幼儿园蓬勃发展,为我市学前教育带来了新的活力和理念,但收费也随之水涨船高。据统计,市城区新开办的民办幼儿园收费均超过10000元/期,如乐享爱弥儿16000元/期、德景园幼儿园14800元/期、白马苑幼儿园14000元/期、艾乐翡翠湾幼儿园14000元/期。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省级示范园保教费650元/生·月;市级示范园保教费580 /生·月;县级示范园保教费430元/生·月;标准园保教费 370元/生·月。可见民办幼儿园收费远远高于公立幼儿园,而市城区目前只有三家公立幼儿园,辐射范围有限,只能通过摇号决定幼儿能否入园,摇中率仅为20%左右。2017年度常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735元,以上民办幼儿园一年的学费相当于城镇居民一年的收入。民办幼儿园高收费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居民收入水平不相符,普通工薪阶层难以负担高昂的学费。“生育二孩政策”放开后,学前教育供需矛盾更为严重,为让更多的工薪阶层、普通家庭的孩子“幼有所育”,建议: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出台民办幼儿园收费指导意见,价格部门依据不同档次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成本,引导民办幼儿园合理收费,并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大公共财政经费投入,大力建设普惠性公立幼儿园

    三、划拨专项经费奖补、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缓解幼儿入学难、学费贵的问题。

    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武陵区(还有市教育局、市发改委的)的领导们还是不能脱离群众的,不能只想领导之所想,爱领导之所爱,还是要想想群众之所想、急一急群众之所急、解一解群众之所困。

    15962627262 圆月弯刀 柳城1116 扯嗲 南楚北辰 七彩阳光
  • 热土
    2018-08-23 10:01
    1楼
    财政哪里还拿的出钱来?!还加大投入,哼哼哼
  • 清风自来
    2018-08-23 10:11
    2楼
    公立幼儿园确实太少了!支持!
  • youqibing
    2018-08-23 10:24
    3楼
    这个说的没错。。。。。。鼓励生育,不在房价,教育,工作等各方面肩负,是没效果的。
  • huoxingge
    2018-08-23 10:25
    4楼
    这才是良心帖!像那种冥币印领导人像的,打击黑的士的(只要不坑蒙)纯粹贺行
  • yufeifan
    2018-08-23 10:56
    5楼
    民办教育已经成为典型的暴利事业
  • 仗剑
    2018-08-23 11:47
    6楼
    全程带娃没的钱,为了赚钱就带不了娃,你说怎么生,还二胎,一个都累死
  • yidaiyi
    2018-08-23 12:12
    7楼
    根据目前民办大举进入的趋势。只怕以后初中、高中都成民办的天下,学费都和幼儿教育一样贵
  • 搬砖农民工
    2018-08-23 12:45
    8楼
    教育成了暴利行业,的确是社会发展的弊端。公开的密秘,现在初高中老师都在忙着补课,单是一个假期下来,可顶公务员一年的工资。
  • 武陵有约1
    2018-08-23 15:03
    9楼
    情况不会更好,只会每况愈下
  • kahato
    2018-08-23 15:05
    10楼
    继衣食住行之后,医疗、教育相继产业化,在缺乏有限监督的情况下,耗费一路狂飙。感觉办幼儿园,补课,各种培训机构的才是真的闷声发大财的。  因为这些里边最前沿最一线的老师工资很低!钱让谁挣了?
  • 正义青年之德
    2018-08-23 15:59
    11楼
    用做生意的方式做教育
  • 一粒尘埃
    2018-08-23 16:20
    12楼
    国家什么时候才能达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小康水平呀,像这些民生工程,都应该是每个中国公民应该享有的,却成了个别人的生存之业,赚钱之本了。
  • lyg201820172016
    2018-08-23 16:38
    13楼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于2011年12月3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以发改价格〔2011〕3207号印发。《办法》共24条,自发布后30日施行。

    背景:为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2011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自发布后30日施行。
    为规范幼儿园各种名目的收费,《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收费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各类费用,应该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育教育费一并统一收取。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暂行办法》要求,幼儿园应该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各地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收费政策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1]
    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幼儿园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教育发展迅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幼儿教育资源供需的矛盾。同时,各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管,规范了幼儿园的收费行为。但总体看,幼儿教育基础还较薄弱,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一些地方的幼儿园设立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一些幼儿园以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一些幼儿园以开设象棋班、围棋班、珠算班、舞蹈班、绘画班等各种兴趣班名义,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变相强制向家长收取费用。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一方面,需要明确政府责任,增加资源供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下一步将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另一方面,要针对幼儿园收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进行规范,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在这种情况下,三部委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有重要作用。


    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3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
    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内容:第一条 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 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 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第六条 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五)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七条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
    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第八条 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九条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享受政府财政补助(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优惠划拨土地等)的民办幼儿园,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第十条 民办幼儿园将保教费、住宿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幼儿园有关情况,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登记证书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
    (二)制定收费标准的具体成本列支项目,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经费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三)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在园幼儿人数、生均保育教育成本、固定资产购建情况等;
    (四)价格、教育、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
    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
    第十二条 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第十三条 社会团体、个人自愿对幼儿园的捐资助学费,按照国家《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有关社会捐助教育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第十五条 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预收费用。具体退费办法由省级教育、价格和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应酌情减免收取保教费。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级教育、价格和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幼儿园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第十八条 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应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按规定进行收费许可证年审,并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印(监)制的财政票据。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要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
    第十九条 幼儿园接受价格、教育、财政部门的收费监督检查时,要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账簿、财务报告、会计核算等资料。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取得的合法收费收入应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平调。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幼儿园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一条 各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幼儿园教育收费政策。对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教育、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后30日施行。



    政策:落实政策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细则,细化落实各项政策。
    二是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监督检查,将幼儿园收费作为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和每年开展的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内容之一,督促幼儿园依法经营,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幼儿园教育收费政策。
    三是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许可证年审,对违反规定的,将不再核发收费许可证。
    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和依法查处乱收费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畅通“12358”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对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法律、法规、政策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减免政策有:《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幼儿园应酌情减免收取保育教育费,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级教育、价格和财政部门制定。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
  • 不左不右
    2018-08-23 17:20
    14楼
    yufeifan:民办教育已经成为典型的暴利事业回到原帖
  • 专治喷子
    2018-08-23 20:09
    15楼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 王启星123
    2018-08-23 23:22
    16楼
    要一个么得都有哒,一个都看到烦
  • 010290
    2018-08-24 11:15
    17楼
    现在学前教育收费是无政府状态!!!政府无能!!!老百姓敢生几胎吗!!!
  • 不左不右
    2018-08-24 12:01
    18楼
    现在的学前教育成了家庭的沉重负担,恳请市县两级政府大力建设公办幼儿园,目前要对高收费幼儿园进行规范实行最高限价。普惠性成了鸡肋
  • 喜耳恭听
    2018-08-24 14:19
    19楼
    房价突飞猛进,学费勇往直前,医药费一路飙升,要命啊!
  • wei52013
    2018-08-24 14:29
    20楼
    现在的学前教育成了家庭的沉重负担,恳请市县两级政府大力建设公办幼儿园,目前要对高收费幼儿园进行规范实行最高限价。普惠性成了鸡肋
  • 西门花落雪
    2018-08-24 17:24
    21楼
    yufeifan:民办教育已经成为典型的暴利事业回到原帖
    不要港真话!
  • 283093403
    2018-08-24 19:39
    22楼
    专治喷子:我读的美麟,6300一期,还好不算贵回到原帖
    美麟是还不错。价格便宜,硬件条件也不错,相对来说美麟价确实是良心价了。
  • 杨跃辉
    2018-08-24 21:12
    23楼
  • 左右逢源
    2018-08-25 16:22
    24楼
    学前教育成了家庭的沉重负担
  • 常德人在厦门
    2018-08-25 19:19
    25楼
    不是一般的贵啊   这边民办一级都没那么贵  不含贵族幼儿园
  • 德伯
    2018-08-26 10:49
    26楼
    yufeifan:民办教育已经成为典型的暴利事业回到原帖
    只要手上有民办幼儿园的许可证,坐等数钱就好。
  • 德伯
    2018-08-26 10:51
    27楼
    建议:强制每个社区必须有公立幼儿园,没有的,把社区办公楼强制征收改成合格的公立幼儿园!  欢迎来喷!
  • 专治喷子
    2018-08-26 14:46
    2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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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治喷子
    2018-08-26 14:47
    2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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