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市人社局 – 2018-08-08 15:29
您好!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1、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准备资料:①本人户口本主页、副页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照片;②如有视同缴费年限、则须提交相关原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知青档案、退伍军人档案等,以及公安机关出示的有无判刑或劳教记录的证明。
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基数:(省平60%缴纳)2695x20%x12个月=6468元/年;(省平100%缴纳)4491x20%x12个月=10778.40元/年。
职工医疗保险缴纳基数:(市平60%缴纳)2970x9%x12个月=3207.6元/年;大病互助缴纳:192元/年。
2、以单位整体参保,请与单位人事咨询所需相关资料。
养老保险缴纳: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19%,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缴纳基数:参保单位以职工上年度实际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总额300%的,以300%为基数缴费;低于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分别为7%和2%。大病互助费按每人每月16元的标准缴纳,单位和个人各负担8元。
生育保险缴纳基数: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缴费基数的0.5%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费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相同,捆绑征缴。单位整体参保的,缴费后下一个月即可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单位新增人员连续缴满10个月后才可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退休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工伤保险缴纳基数:用人单位应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保底封顶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的60%-300%以内,单位缴费的基准费率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从2017年1月1日起(人社部发[2015]71号)规定为:0.9%、1.0%、1.5%、1.7%、1.8%、2.4%、2.5%、2.7%,职工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缴纳基数: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本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注意:参保人员要符合未达到法定退休方可参保。(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如有其他疑问,请直接拨打我局咨询服务热线0736-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