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者乙:你也看见了,到底是谁象猴一样跳,某些人内心好像很强大嘛,哈哈哈哈回到原帖
谁能和你比内心强大呢?除了你还有那个什么湖南普通人一唱一和,其他众网友对你评价基本一致:不懂法而又胡搅蛮缠。这一点也不妨碍你在论坛像个泼皮牛二一般横冲直撞,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嘛,是不是啊?开口闭口法律,连宪法都搬出来了,一较真怎么就装瞎了?
1、信口开河毫无根据地“有哪个开发商会不把建设地下车位的成本计入房价中?按常理业主买房后就享有使用车位的权利”,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建房[1995]517号)第四条、第九条非常明确,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没有计入住宅小区商品房开发成本,没有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没有计入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就这样,你还强词夺理,说有业主承担了地下车库建设成本。问你怎么个承担了建设成本,你怎么就装瞎不回答了呢?
2、张嘴就来《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项“该规定是违法的,它侵犯业主的合法财产,违背宪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问你违反了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哪一条,你又装聋作哑不敢回答了?
你想不出钱白拿一个地下车位就明说,口口声声打着广大“业主们”的旗号干啥?坛子里的哪个网友不是业主?大家都给你授权了,请你代表我们“业主们”了?又或者,你自认为是天然的“业主们”代表?和你同样是业主,只不过与你不同观点的网友,要被你扣上“鹰犬”的帽子,你以为你是谁?真理的化身、皇上的金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