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尊敬的“cxp35612”网友:你们说的没有错,的确是符合政策扣个人所得税的。我说的是我们老师的的工资-->被人为的分成了两部分,如人的工资3000,,那么需要用扣下600作为绩效,即暂只发2400,剩下的600,到7月(或1月)即期末的时候一起发。本来每月3000,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但被这样一操作,到了期末,这个人的收入就有了2400+3600=6000,就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了。
针对您反映的绩效工资发放代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回到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