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查,当事人摩托车于2018年5月17日乱停乱放在武陵阁人行道上,影响了行人的通行(详见附图),违法了“两车入栏”管理规定,我局特勤中队执法人员对其摩托车依法证据保存,并依据《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四条、第三十条第(六)项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元。
当事人于当天下午5:00左右到达我局特勤中队接受处理,一进门,当事人态度十分不友好,说“你们城管还收车子”。负责处罚的女队员向其解释了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为什么依法证据保存其摩托车,当事人不予认可罚款100元,甚至不予认可城管有处罚权,态度上十分不配合我局的处罚行为。在该过程中,我局执法队员存在向当事人解释不够耐心,言语上欠缺规范的情况,我局已责令特勤中队加强对队员的言语规范管理,并要求对行政相对人更加耐心地解释,同时,也希望市民朋友们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支持我局的工作,如确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请市民朋友配合接受处理。
武陵区城管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