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近日,关于您反映的丁琼孕妇在我院生产,胎儿死亡的事件,现将事情经过回复如下:
一、事件发生后,医院高度重视。一方面科主任、护士长给予产妇和家属安慰,就胎儿死亡表示深切歉意。一方面医务、护理、医疗等专家介入此事调查,分析此事发生原因。
二、事情经过。2018年5月9日上午8:51,孕妇丁琼入住我院,按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做好术前检查,其中5月9号下午14:00、21:00、5月10日00:00三次监测胎心音。5月10日上午完成术前准备后,监测胎儿无胎心音,立即通知患者家属,如实告知现状。同时,为避免对孕妇增加新的损害,做好了下一步医疗方案,积极做好胎儿引产工作,5月11日下午13:35,死胎引产成功。事件发生后,医院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发现引产胎儿的脐带异常,出现突发意外,要进一步明确胎儿死亡原因,需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后经过医院与患方家属沟通,初步同意待死胎引产后明确死因,根据鉴定结果依法追究责任。但患方强烈要求只与产科主任刘俊主任医师和麻醉医师进行当面沟通,拒绝与其他人沟通,包括妇产科金芳和主任医师到场也遭拒绝。由于刘俊主任医师确已在前一日到江苏常州市召开“多囊卵巢的治疗新技术”学术会议,无法到场,患方拒绝继续会谈,自行离开协调会场。
三、院、科两级积极协调。邵先舫院长多次指示,要求我院医疗安全办认真接待,妥善处置,引导患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不推卸责任、不激化矛盾。科室刘俊主任因参加学术会议,特嘱托金芳和主任及相关人员做好产妇安慰和产后康复工作。同时,医院启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程序,与产妇家属开展沟通,将有关情况向市卫计委医政科、市卫计委中医管理科汇报。主管部门指示按照《常德市医疗纠纷处置机制》规定,依法进行处理。5月13日下午,刘俊主任返回常德后,第一时间到病房看望了丁琼,并与家属进行了沟通。
医院再次对产妇本人及家属表示歉意和问候,请患方相信,医院绝不回避问题,不推卸任何责任。
常德市第一中医医院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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