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市生态环境局 – 2018-05-11 12:47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保护部门管辖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音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市城区市区内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于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一)在城市市区噪音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音的。建议您向当地的公安部门反映解决!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