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22时10分许,临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安福镇总庙村路段,一辆摩托车与一辆皮卡车相撞,一人倒地未起……
5分钟后,事故处理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摩托车驾驶人已死亡,经过现场勘查,民警发现皮卡车尾部的撞击痕迹与摩托车车身痕迹不吻合,民警随即在周边展开走访,向附近群众了解情况,并调取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最终锁定肇事车辆是一辆蓝色平板货车。此时,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驾驶人宋某某承认了自己伪造交通事故现场的事实,据其交代:当晚10时左右,他驾驶一辆未上户的平板货车来到现场装载挖机,装完挖机以后,从后方驶来的一辆摩托车撞到货车尾部,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因为大货车没买保险,担心赔偿没保障,就将大货车驶离事故现场,然后将装载挖机配件的皮卡车驶到事故现场,并用铁锤将皮卡车尾部砸坏,造成摩托车与皮卡车相撞的假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