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改”问题的回复
《湖南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中均明确:“服务全省脱贫攻坚大局,精准核实存量危房,完善评议公示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行危房加固改造,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兜底解决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只支持4类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农村危房改造联合审批制度,核实补发对象信息,“防止易地扶贫搬迁户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防止将已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农户再次纳入补助范围,防止一户家庭多人多次领取补助资金,防止将不符合政策(家庭有商品房、车辆、工商登记、财政供养人员等)的农户纳入补助范围。4类重点对象应有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认定才能享受补助政策,拟补助对象被清理调整为非4类重点对象的,不得享受补助(农村危房改造部门联合审批表见附件6)。乡镇及县级相关部门应重点核实纳入补助范围的村干部及直系亲属信息”。
如对政策解读有不明晰或还需进一步咨询政策,桃源县区域内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可咨询“桃源县危房改造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2765329
桃源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