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风未止
狗年伊始,开业大吉,但千万别忘了“禁燃”之规。 昨日上午,2起“顶风”燃放爆竹的当事人被严处。
处 罚 案 例
22日8时许,当事人龚美英因东风4S店新年第一天开门图喜庆,安排店里的员工蒋斌彪,在位于南坪街道龙港路与三星路交汇处的店门口燃放烟花爆竹,并拍摄视频发微信群,影响恶劣,龚美英被处以500元罚款,蒋斌彪被处行政拘留5日。
22日上午9时许,当事人饶丽琼因新店开业,在武陵区白马湖街道长家山社区鼎盛茶楼门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一挂,经调查询问,饶丽琼对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一事供认不讳,被处罚款200元人民币。转自2月23日《常德微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