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市镇政府关于《桃源恶霸强抢山地,拿刀砍树打人》帖子的回复
网帖收悉后,我镇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牵头,镇纪委、林业、国土、交通、十字路村、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网民所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8年2月12日上午10时许(农历2017年腊月二十八)在桃源县剪市镇十字路村老铺岗片小里冲南庄庙榜发生了一起同村村民之间的普通民事纠纷案件。十字路村老铺岗片9组村民文兵清(现年52岁),十字路村老铺岗片5组村民向鹏坤(现年45岁),因向某不满文某私自在权属争议空山上栽种杉树,遂与本组向运敏等部分村民将文某所栽种的杉树持刀砍毁,并与文某发生了肢体冲突。镇综治办和派出所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案件进行了现场稳控和妥善处置,并进行了治安调解,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对因纠纷导致的树木损坏、肢体冲突等损失达成了书面调解协议(双方签字确认的调解协议书原件存于十字路村村部调解卷宗内)。经查,此案是由山林权属纠纷引起的,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均为土生土长的本地村民,不存在黑恶势力强抢林地的行为。
2、目前,镇林业站等相关部门正在对清楚此块山林的老人逐一进行走访调查,并通过调阅历史档案等多方途径进行取证,为尽快妥善圆满调解此纠纷做充足准备。同时,镇村两级安排专人积极做好纠纷双方的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避免再次发生冲突。据调查,前述山林纠纷首次发生于2016年7月,起因是文兵清从外地务工回家,准备修建住宅,选址在老铺岗6组小里冲南庄庙榜(案发地)。在开挖地基时向鹏坤称此块山林不全部属于文兵清所有,自己对此块山林也有经营权,遂发生争议,产生纠纷。纠纷发生当天,镇林业站、司法所、国土站、十字路村等单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了调解。据文某提供的山林权证(1984年县政府统一颁发)显示争议山林四至界限为:东至文焕皆山界、南至6组园堤、西至学校屋角、北至小团田角。上世纪70、80年代桃凌公路多次拓宽,原先锋小学拆除,原来的山林界址仅东、南、北三方界限明确,西面界限因当时修路扩宽,已将山林挖毁,地形地貌已经完全改变,无法判定。当时镇林业站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此块山林进行了现场确认划分。但是纠纷双方均不同意,未能达成和解。林业站只能责令双方在纠纷未解决前,不允许任何人对此块山林进行经营或改变林地用途,并由十字路村对此块山林进行了简易封存。后来双方发生过多次口角,镇林业站、司法所、国土所、十字路村等单位都及时赶赴现场予以制止劝解,并先后进行了6次现场调解。没有出现网民所说镇政府工作人员懒政忽悠情形。
3、关于网友所述“质疑有受贿嫌疑”的相关问题,剪市镇纪委正积极着手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审查,有关调查结果将及时予以公布。
特此回复。
桃源县剪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