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在漆河做生意被城管恶搞,发帖给相关部门,做出的答案本人不甚理解!今天又去了一趟漆河,在我之前所在的位置现在来了一个占地200平方的大蓬子。之前对我说这里不可以摆摊,可是现在呢?我的摊位是3*6的伞蓬,大了不知道多少倍。这作何解释!而且地方属于偏僻的!城管却让我缴费200元一天,我付不起,只好走人,如果城管收费合理,管理合理我不会多说一句话。而现在被城管不合理的执法这几天我损失了近万元!当时在城管执勤停里只问我要钱,(当时所有城管都在)并未说在哪里摆摊合理,如果不能摆摊卖东西那本地的摊位呢?下面有图片,一个是我所在摆摊的位置(现在搭了个超大的棚子)和城管岗亭旁的本地摊位!希望政府不要偏袒,能给个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