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领导您好 ,
现在江南美景开发商已经逾期半年, 交房的问题到现在还没有一点希望 , 购房合同规定是2017年7月31日交房 ,但没有交房 , 之后又说2017年12月底交房 ,现在已经是2018年了 , 但交房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现在开发商不但不交房却还要我补交什么所谓的购房差价,说卖给我的房太便宜了,要补购房差价款, 我们是签了购房合同的 ,当初的购房价格是开发商自己定好的 ,在合同上也有详细写明的 ,合同已经生效 ,我交房贷也有19个月了,为什么现在要我补交什么购房差价,开发商这样的行为有什么法律依据,他们这是赤裸裸的践踏法律,我们作为业主什么时候可以要到我们的房子,请区领导能为我们老百姓做主,让这些在江南美景买房的业主们能早日拿到自己的房子,不再过着忧心忡忡的苦恼的日子,感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