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古镇全体商户致同元集团的第二封信
尊敬的同元集团领导
你们好!
针对于贵公司给我们的回复,我们想请问:您到底是代表湖南同元文化古镇旅游开发公司?还是湖南鼎盛元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又是同元保利公司?三家公司您全部代表发言了是吗?我们还真没搞懂我们的主管部门到底是谁!保利物业是央企,保利同元物业也是央企?
申请免租、延长租期、相应补贴也是无奈之举,一是因为封路给古镇商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二是因为贵公司在招商时承诺的‘五星级酒店’等配套设施没有建设完成 ,造成古镇游客留不住;三是因为昂贵的房租和物业管理费商家们已无法承受。
今天大家都仔细看了看合同,发现强制条款挺多的!
一、商家除了要支付房租,还要支付给甲、乙方20%的利润分红!
二、租赁期满,商家要“来装去丢”的卷铺盖走人,甲、乙方不给任何补偿!三年的时间,过去快两年了!我们已经亏的老底都没了,你们于心何忍!
三、同为商户,很多人的免租期都不一样!为什么呢?
四、连续关门停业7天以上或1个季度累计关门超过10天以上还有收回店铺,解除协议。且不说我们从2017年4月5日熬到了2018年元旦,古镇里游客屈指可数,每天“鸭蛋”还要支付员工工资,半年了,我们亏不起呀!现在我们关着门还要每月承担一千多元的物业费呢!
我们反应情况有几天了,只是写了封信而已,还要将我们这些商家严惩不怠、追究责任!而且成了“劣质商家”!我们只是平民百姓,你们的做法现在我们担心的寝食难安!
我们并没有想破坏桃花源的形象,这样的罪责我们担不起!我们只希望能解决温饱问题。我们也没有“闹事”,请不要把我们当成“不良分子”!我们比谁都希望桃花源、桃花源古镇繁荣昌盛!
你们的从2018年起有3年的“远景规划”,配套设施慢慢建成,那也请给我们机会等待。哪怕像桃花源景区的商户一样的待遇也好!景区的物业费2元/平方,你们4.5元/平方;景区的房租18元/平方,你们45元/平方;景区免租期在原免租基础上延长半年至一年;而且多数景区内的店铺是不收租金的(扣提成),你们呢?这是什么样的区别?他们的商家才能长期与景区共生存!
市领导、区政府的领导都高度重视商户们的困难,请求你们,把我们古镇的商户像游客一样对待:招得来!留得住!
桃花源古镇全体商户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