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优先人权,有限狗权
  • 静观
    2018-01-03 12:12
    力挺兰笑,借用兰笑言论复贴


        不同意某平台将其说为“长沙某警员的暴行”,这有越俎代庖违法定性的嫌疑。关键词里有警员、暴行二个词,很
           容易误导公众,让人产生对警察群体形象的反感情绪。如果是城管或是畜牧局人员捕杀,绝不会对本以脆弱的警民关系火上浇油。
    保护动物的生存权和公民的人身安全,两者孰轻孰重,相信国内国外都是一样。以虐待小动物为名诱导甚至绑架公众舆论,我认为比当街棒杀有攻击倾向的狗狗者更可恨。
    当然,血腥场景不可取,作为个体的警员有足够被谴责的缘由,但是处置恐酿成群体性戕害事件的突发事件,如果没有人民警察的反制力量,只怕更为恐怖。
         试想,如果你的亲人置身那样的危险境地,难道因为血腥就阻拦警察处置?保护动物,当以人为根本,生命才是最高保护目标。
    火蓝心 唯道是从
  • 桃源老江2
    2018-01-03 15:48
    1楼
    最后一句应加上“人的”。人的生命才是最高保护目标。
  • 破帽遮颜
    2018-01-03 16:16
    2楼
    治理狗患,是时候了
  • 无名123456
    2018-01-03 16:22
    3楼
    嗯,楼上两位意见我赞同。咬人的狗就必须打死,不然还会咬人。
  • lnpycs123
    2018-01-03 16:34
    4楼
  • 无双
    2018-01-03 18:55
    5楼
    咬人的狗就必须打死,这话我严重赞同!!!
  • cdnihaoa
    2018-01-03 20:16
    6楼
    楼主的观点非常有道理。有时候,看到那些牵着条牛高马大的狗的人,恨不得打他们一顿,对于那种凶相毕露的有吓人行为的狗,恨不得马上打死它。
  • 冷眼看世界
    2018-01-04 09:18
    7楼
  • 秋风一剑
    2018-01-04 10:22
    8楼
    cdnihaoa:楼主的观点非常有道理。有时候,看到那些牵着条牛高马大的狗的人,恨不得打他们一顿,对于那种凶相毕露的有吓人行为的狗,恨不得马上打死它。回到原帖
      狗和人可以先后打死。
  • 表哥
    2018-01-04 13:13
    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