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石门县县长热线 – 2018-01-09 17:02
这位网友:
你好,关于你在“村级强占村民土地修建学校”一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办已责成石门县子良镇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子良镇新道湾村2001年修建村校,需占用你家旱地“野猫塔”,而同组丁良全全家农转非,土地由本组部分农户耕种,村委会当时与你协商,用丁良全的旱地“屋场”土地面积补偿修建学校占用你家的“野猫塔”土地面积,由你耕种丁良全的旱地“屋场”。镇司法所、综治办进行走访调查时,该组村民均表示当时给你减了相关税费和产量平衡。2016年9月26日,你与村委会签定《调解协议》,同意修建学校所占用的土地面积不给予任何补偿。2017年11月7日,村委会对该学校进行拆除准备重建,你多次阻工,镇政府多次协调处理,现村委会只能按国家征地标准进行补偿,但你不同意,故未达成协议。目前镇政府对该问题正在协调处理中。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