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18时许,常德武陵公安分局丹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大润发超市有人打 架,现场有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丹阳派出所迅速出警处理。
经公安机关查实:当日18时许,王某(女,52岁,武陵区人)、朱某蓉(女,28岁,王某的女儿)在超市购物时,因促销券使用争议,与大润发超市工作人员宋某蓉(女,28岁,武陵区人)发生肢体冲 突,并造成宋某蓉受轻微伤。冲 突发生后,朱某宾(男,54岁,系王某丈夫,常德市地税局稽查局工作人员)前往事发现场询问情况,朱某宾虽有情绪激动,但未与对方当事人发生肢 体接触。
事发当天,丹阳派出所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常德市地税局稽查局也派出工作组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根据王某、朱某蓉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12月14日,常德武陵公安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王某、朱某蓉行政拘留十日,并各处罚款两百元。
目前,朱某宾已被单位停职调查。
有言在先:要是这个朱某宾没有这个特殊身份,而是一个普通消费者,发生这样的事,有人在公众视野上称超市打人了,会不会处理情况又不一样了呢?固然公职人员应该比普通民众更加约束自己及家人,但在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时,超市一方是相对强势的一方,若超市用券给消费者...回到原帖前面的帖子说的很清楚了,是超市的抵用券,用过抵用券的都知道,要在结账的时候出示并由收银员扫码,这样系统才能做抵扣。她应该是结完帐了才想起来自己还有抵用券没用,强行要求收银员按抵用券的价格给他退款,这样让人家收银员不是对不上帐嘛,所以超市方才回复,先去一楼办退货,再来买时就可以用抵用券了。这件事件上,我认为就是依仗自己的身份,所谓的优越感在作祟!
weilong265:前面的帖子说的很清楚了,是超市的抵用券,用过抵用券的都知道,要在结账的时候出示并由收银员扫码,这样系统才能做抵扣。她应该是结完帐了才想起来自己还有抵用券没用,强行要求收银员按抵用券的价格给他退款,这样让人家收银员不是对不上帐嘛,所以超市方才...回到原帖眼光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