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城市噪音污染管理,常德市政府已多次发文规范,我也通过7262110详细咨询了解,并就环保监测问题也向市环保局监察大队询问,他们给我推荐了如截图所示的政策法规文件。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结合本市常政发(2013)8号文件,所以主张武陵区公安局积极治理商户商贩的小电喇叭在居民住居区做销售的扰民行为。
可是,永安派出所以各种理由不作为,任由辖区商户小电喇叭每天在居民楼下从早吆喝到半夜。江警官甚至以法律的代言人自居,将投诉者踢向环保局。虽然我89年毕业于公共卫生专业,环境卫生学是专业之一,也于99年在市党校法律班结业,但所学专业根本跟不上层出不穷的新时期法律法规与政策。每每遇到模凌两可的问题,我都会广纳良策,反复进行知识更新。但是,我们的执法部门说什么也不能与新的法律法规脱节啊!按照专业术语解释“噪音”与“扰民”,还是请永安派出所江警官把电话中所言,在这里公开讲解,让政府网站网友吐故纳新,提升知识面。
期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