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6-08-17 17:08
感谢当事人对交警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留言所述情形,8月14日我大队民辅警已前往现场勘察,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已劝导其离开,并告知机动车道禁止摆摊占道,其行为已妨碍正常交通秩序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交警待现场整治清爽后才离开。我们已进一步加强对该路段的交通秩序整治,采取“流动巡查”、“多频次巡查”等方式,加大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如市民再次遇到该情况,可拨打122或大队值班电话7702039,大队会第一时间安排值班民辅警前往该路段进行违停整治及交通疏导。非常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建议,我们全力为市民打造畅通、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