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咨询“顺风车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需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顺风车的前提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由合乘出行提供者通过互联网方式事先发布个人驾车出行信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非营运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各地方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规定》。
二是顺风车需遵守各地出台的《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规定》:分摊部分成本的,合乘出行提供者每日提供合乘出行次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次数,大多城市规定每天每车2到3次;免费互助合乘的,合乘出行提供者每日提供合乘出行次数不受限制等。目前,我市正在积极研究合乘相关事宜并出台相关规定。
三是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
综合以上,常德市顺风车接单不是主要问题,关键看是否有以盈利为目的的非法运营行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