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商家:四川卤菜店,
店铺详细地址:临澧县朝阳市场(临澧县第2菜市场)北门。
一、事实
本人在卤菜店购买卤味熟食,食用少量后,立刻出现咽喉灼烧刺痛、口腔发涩发苦、持续干痒痛疼不适。无大量辣椒刺激感,排除辛辣、食材划伤因素,确定为食品中防腐剂严重投放过量导致黏膜刺激损伤。
具体异常表现:
1. 卤菜入口酸味重、舌根发苦,吃完半小时喉咙持续灼痛,喝灸泷水无法缓解;
2. 仅少量进食便产生明显食道、咽喉刺激,服药后不适感才轻微减轻;
3. 该店卤素菜、成品为隔夜存放售卖,店家为延长保鲜时长,违规超量添加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等防腐保鲜剂,远超《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法定限量;
4. 本人无咽炎急性发作、无感冒上火,当日未食用其他刺激性食物,身体不适完全由该店卤菜引发。
二、商家违法违规依据
1.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熟制卤制品、凉拌素菜对防腐剂使用种类、最大使用量有严格限定,严禁超剂量投放、复配防腐剂总量超标;过量防腐剂酸性强,直接刺激人体口腔、咽喉、食道黏膜,短期造成肿痛灼伤,长期摄入加重肝肾代谢负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禁止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规超量添加食品添加剂,市场监管部门可没收违法所得、涉案食品,并对经营者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责令停业、吊销证照 。
3. 该门店敞开售卖散装卤味,未控制防腐剂合规添加量,只为延长售卖周期忽视食客身体健康,属于危害群众饮食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投诉举报诉求
1. 恳请执法人员即刻前往该卤菜店开展现场检查,对店内在售钵装卤菜、卤水原液抽样送检,检测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等)含量是否超出国标限值;
2. 依法核查该店添加剂进货台账、使用记录,查实是否长期违规过量投放防腐剂;
3. 对商家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4. 督促该店规范卤水、散装熟食保鲜流程,严格按照国标合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危害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