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6-06-24 10:20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关于东晟置业有限公司侵害业主共有权益并获取收益”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东晟置业有限公司在东晟文化公馆项目开发建设及交付使用后,存在以下行为:一是擅自占用2栋4楼设备夹层进行封闭改造,对外出租经营;二是擅自将小区规划的地上停车位区域改建为车库并对外出售。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的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于2026年6月23日依法向东晟置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我局将视情形移送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