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6-04-22 16:05
网友您好,我区现行老旧小区改造申报政策如下:根据我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老旧小区改造的对象范围为:“城市、县城(城关镇)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已纳入上级财政计划的项目,不予申报旧改计划;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的棚户区(居民住房)的项目不予申报旧改计划;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暂不予申报旧改计划。以C、D级房屋为主的老旧小区也可按C、D级房屋维修加固政策执行,若您所在小区房屋安全等级为A或B级且符合旧改申报政策,可按老旧小区改造的申报流程,由小区居民代表或业委会牵头向所在社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申请,所在小区的社区、街道将对该小区的基本情况(建成年代、栋数、户数等信息)摸底核实再报送至我局,我局对报送的资料审核无误后,经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三部门盖章后,再上报区政府审议同意,并根据工作安排纳入当年或次年改造计划。
武陵区住建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