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新安镇乡下农户2025年1月新装水表,截至目前总用水量仅3吨,也就过年回来住5天左右,其他节假日短暂的1至2天,未在家做饭,仅仅是洗漱用水。2025年8月,水已停,我补交了360多元欠费,并开通水, 12月份回家办理了暂停用水,收了60元费用;今年清明节回去后又停水了,产生70多元欠费,很脑火。根据县发改文件规定,限一年14吨用水,我的水表安装好仅仅用了3吨水,交了400多元钱回去没水,打他们电话就是根据县里文件规定,可以投诉。收取高额费用远超实际用水量,常年不在家却要承担高额水费,这明显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实行“抢钱”式收费,我们在外打工人挣钱不容易,很无赖。生活用水应该是本着民生工程而不是牟利,兼顾公益属性,可能水厂成本大也能理解,维护费正当,还要养着水厂管理人员实属不理解,为什么就不能按表收费而要根据文件规定,这个文件根本就不合理,望县政府考虑,切实维护农村用水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