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5-12-30 16:0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请关注燃气安全,不要赚黑心钱,做良心商人”问题已受理,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液化气罐阀门漏气且多次反映未解决”的问题。
在接到留言后,市住建局燃气热力事务中心第一时间与燃气用户取得联系,并协调燃气公司安排工作人员上门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测,发现其中一个液化气瓶存在漏气现象。工作人员立即对该漏气气瓶进行了更换,并使用可燃气体泄漏探测器进行全面检测,确认无泄漏隐患后方才离开。针对该用户多次反映未得到及时处理的问题,市住建局燃气事务中心已约谈燃气公司负责人,要求公司严肃内部管理,完善投诉响应与处置机制,并对本次事件中响应不及时、处置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员依规予以处理。同时,责令该公司开展全面排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切实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保障用户用气安全。
二、关于“燃气公司只能租罐”的问题。
经查,目前市城区燃气公司并未向用户收取气瓶租金。在实际供气服务中,燃气企业提供的是“自有产权气瓶+押金”模式:即企业向用户提供检验合格的自有产权的液化气钢瓶,同时收取押金,该措施主要为保障企业资产安全、明确气瓶管理责任,并确保流转气瓶符合安全标准。用户与燃气公司终止供气协议时,凭押金凭证可退还押金。如有后续问题,可随时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向我局燃气热力事务中心(联系电话:7168508)反映,我们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整改,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