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5-11-17 14:59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商铺二次装修消防验收备案相关咨询”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规定: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装修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建通〔2022〕3 号)等相关要求,装修工程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建手续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并在完工后申请办理消防验收及备案,未经消防验收(或备案)不得投入使用。
专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