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政策,武陵区农村籍义务兵退伍后,若符合特定条件,每月 60 元的老年生活补助仍在发放
中央政策框架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规定,对 1954 年 11 月 1 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 2011 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满 60 周岁且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服役年限发放老年生活补助。中央基准为每服役一年每月 10 元(即每年 120 元)。
地方标准调整湖南省及常德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标准。2024 年 12 月,常德市明确将该补助标准从每年 688 元(约每月 57.3 元)提高至每年 720 元(即每月 60 元),并于 2024 年 8 月起执行,差额部分已补发。这一标准与中央基准一致,表明武陵区目前执行的是每月 60 元 / 年服役年限的补贴政策。
武陵区落实情况武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 年工作总结显示,全年发放 60 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540 万余元,覆盖人数超过 900 人(按人均年补助 6000 元估算),进一步印证了该政策的持续实施
武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 年工作总结显示,全年发放 60 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540 万余元,覆盖人数超过 900 人(按人均年补助 6000 元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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