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陵区中南春溪集业主,小区物业称,房地产(常德南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把车位卖给了第三方公司,导致现在出现以下困境:
1、物业称只有100个月租车位,全部出租完了,想租车位,没门;
2、第三方公司今年下半年不再出租车位,只能买车位;
3、月租280元一个月,长沙也不过300一个月,经济、收入相差如此大的情况下,收费是一点不差。
现在业主无法租车位,而地下车库空车位很多。小区的地下车库应该先满足业主需求,现在这一通操作,面对1300多户的小区,放出了住户数5%的车位出租,这叫基本满足业主需求?起码放出50%用于月租车位才能算基本满足。
资本垄断资源的后果已经呈现,需要我们的政府部门强力介入、纠正这些恶劣的做法,保障业主选择月租车位的正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