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关于“村农民种田植补是什么标准?面积能否公示?”一贴中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通知>》(湘农联〔2023〕24号)和《中共石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核定2023石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采集基础信息的通知>》相关内容,按“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政策,耕地上种植粮食具体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不低于95元/亩,最高按照114元/亩进行补贴。
2.《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2〕69号)中明确了不予补贴的7类情形:一是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二是已经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茶叶、花卉苗木、林木及其相关间作、套作模式的耕地;三是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四是非农业征(占)用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五是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六是长年抛荒的耕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七是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3.实际种粮面积在村委会摸底核实后,于每年5月份以村为单位统一公示,石门县按照每亩114元的补贴已发放到位;植补面积数据在当地乡镇财政所植补补贴系统可以查询。
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到所街乡政府咨询了解,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石门县所街乡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