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3-12-08 15:10
网民朋友:
您好,你在常德论坛发表《举报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不遵守诊疗规定致人死亡(请卫健委调查处理)》的帖子。接到投诉后,市卫健委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专人对该起事件开展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患者翟某(已故),男,72岁。因“腰腹部疼痛2年,加重1周”于2023年05月30日10时06分非急诊入住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经过医院的主动脉CTA检查,发现患者患有腹主动脉瘤,且有破裂迹象,需要手术治疗。经过沟通,医院向患者家属告知手术风险,并获得同意进行手术。在充分的术前准备后,患者于2023年5月31日在全麻下接受了腹主动脉覆膜支架腔内隔绝术+腹主动脉造影+髂动脉支架置入术+髂动脉造影+股动脉造影。
手术后,患者接受了抗感染、补液、控制血压和心率等相关治疗。然而,术后患者频繁呕吐,呕吐物为咖啡色液体,并多次解黑便,医院考虑为消化道出血。经过消化内科紧急会诊,患者接受了抑酸、护胃、口服止血等治疗,但效果不明显。之后,医院进行了电子胃镜检查:上消化道出血,十二指肠球部出血的可能性较大,医院行内镜下定位术。因出血位置特殊,胃镜下无法止血,联系影像介入科会诊,行胃十二指肠动脉介入栓塞止血。
介入栓塞术后患者黑便频率较前减少,但仍解少量黑水便,血色素相对稳定。然而患者术后出现腹胀,腹痛,频繁高热,精神差等症状,肾功能不全,肌酐逐渐升高。经过全院大会诊,继续予以美罗培南抗感染,抑酸护胃,口服止血,控制血压心率等治疗。患者血真菌培养提示热带念珠菌,予以加用卡泊芬净抗真菌治疗。
6月11-12日患者持续无尿,肌酐进行性升高,仍解少量黑便,不排除活动性消化道出血可能,6月11日23时30分左右突发呼吸困难,即行插管上机治疗,考虑病情危重,请重症医学科会诊后转重症医学科监护治疗。转入诊断:1.十二指肠出血2.腹主动脉假性动脉瘤3.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4.胸腹主动脉溃疡5.髂动脉狭窄6.肺占位性病变7.甲状腺结节8.肾结石9.肾积水伴肾结石10.消化道出血11.真菌感染12.肾功能不全13.代谢性酸中毒试验。
经过积极治疗,患者病情并未得到有效控制,7月7日8时49分因抢救无效死亡。
二、处理经过
患者家属对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治疗效果提出质疑,并认为医院在术前准备、排除消化道出血和脓毒血症原因等方面存在失误。为此,患者家属于6月19日起多次向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投诉。该院亦于6月19-21日、7月28日、7月31日积极主动配合患方家属在第一时间复印封存病历资料,多次与家属现场或电话沟通、回复质疑,并建议双方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9月8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受理该纠纷;9月20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鉴,结果为:医方病历书写欠规范,诊疗行为无原则性过错。10月17日-11月22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医患双方面对面、背靠背沟通,由于医患双方经济补偿悬殊很大,均未能达成协议。
考虑到医患双方已经进行了多次沟通,但始终无法就经济补偿问题达成共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议患方家属终结调解,并通过医学鉴定或司法鉴定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然而,患方家属拒绝终结调解。
三、相关建议
1.建议患方家属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医学鉴定或司法鉴定,依法依规合理维权。
2.若鉴定结论明确医方诊疗行为违反诊疗常规、部门规章,我委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