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案不作为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举报
尊敬的领导:
常德市诺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医疗设备诈骗一案,诈骗金额达到了1500万元。我们于2022年4月11日将该诈骗案的主要嫌疑人(温琳:4307021980112XXXXX)送到常德市武陵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要求立案侦办。
常德市武陵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梅XX亲口向我们承诺:会查明真相,并说这女的有钱。于2022年4月12日审了一天,就由经侦干警石X亲自开车把温琳送出(具体送到哪里不知),从这天起,温琳就逃出常德,与受害人、经侦干警都未再见面。
经核实,有关温琳和雷志斌(另一嫌疑人:4307021989010XXXXX)在常德市XXX医院有医疗设施设备,有钱的宣传纯属虚假。我们2022年4月11日到常德市武陵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提交证据材料,几个月没动静,我们就去常德市信访局上访,直到2022年7月15日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才立案,
立案编号:武公(经侦)立字【2022】1525号;在立案后,温琳会偶尔和我们受害人通电话,发微信。
2022年10月,受害人见还无进展,又去了常德市信访局上访,常德市武陵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才将温琳列为网逃人员。
2023年2月,经侦梅XX亲口承诺给他一个月时间,他会把两人抓捕归案。后来经过我们这些受害人和温琳多次联系,发现温琳对我们受害人的行为了如指掌(我们什么时候去的经侦,哪些人去的,她都一清二楚)。
在互联网信息时代,立案15个月,还未抓到人。直到今天,该案件仍无进展,让我们这群受害者十分怀疑经侦公职人员的办事能力。
现我们联名举报常德市武陵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严重渎职,不作为,还请上级领导明察。
举报日期:2023年11月7日
联名举报人:陈有为,王斌,何建,舒颜斌,丁纯纯,佘辉,高超,杨明旺,陈桂圆,黄浩,龙国庆,张平,陈晓英,张玥,鲍明松,李舟林,龚文彬,杨炯,刘青
我不明白为什么常德论坛不给审核通过,是哪里写的不对,还是怕影响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