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3-10-10 10:00
针对该贴,我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居民查看现场后,确认该市民真实诉求是希望相关部门能移除该树。该贴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已于9月9日进行现场勘查,该树属于公共绿地,生长良好,鉴于居民担心树根影响房屋的情况,我中心也根据居民要求对该树树根周边混凝土进行开挖,开挖后目前未发现树根对房屋造成影响,无安全隐患,无法满足居民移除该树的诉求。我中心后续会跟进该树木的生长情况,并且恢复路面,同时也感谢居民的现场支持和配合。在此温馨提示:根据《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希望广大市民爱护城市绿化。
武陵区市政绿化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