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3-09-22 16:42
尊敬的网友您好,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急剧增加,随之带来的火灾风险也越来越大,您反映的问题,全社会也高度关注。您咨询的关于新能源汽车的灭火装置和方法的问题,可以参照住建部发布的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进行执行。根据住建部2021年11月消防问题的答复第十六条:既有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不得配建分散充电设施。既有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已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宜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第6.1.5条的规定,确保电动车充电安全。就是说车库在未安装自动消防设施的情况下,是不允许设置电动车充电桩的,若设置了自动消防设施且完好有效,可以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但应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第6.1.5条的要求,电动车在车库内停放或充电状态下一旦发生火灾,可以依靠车库内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达到扑灭火灾的目的。另外,为防止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起火致灾,建议车辆内可以适当配备灭火器、应急锥等常规消防设施器材,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确保人身安全。感谢您对消防安全的关心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