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实在万般无奈下才行此举,希望上级领导能早日听到我们普通家长的呼声,还桃源幼儿园一个良好风气!现有关问题反映如下:
一、打着预定旗号收取费用
2023年8月23日,本人与丈夫前往桃源县漳江镇小博士幼儿园咨询小孩入园事项。入园了解后,我们二人有些许意向,带领老师说该园招生即将满员,要求我们缴纳500元预交学费,其余费用正式开学时再缴纳。我夫妇二人并未多想,便缴纳500元费用。试问预交学费是否合理?
二、不在其园读书后费用无法退还
2023年8月24日,我们因家庭原因小孩无法入园,遂向该园接待老师解释说明情况,但得到的答复是让我找刘园长。故我便向刘园长打电话说明了该情况。可得到的答复居然是,一是说“我们夫妻不讲信用,昨天交钱今天就变”,试问作为家长我们没有权利为孩子选择其它幼儿园?二是说“退钱可以但是在乡下幼儿园入园后并把收据发给她才能退”当时觉得这个要求有些莫名奇妙,便问若是我们家小孩没有入园呢?她说“我就接你们家小孩来我这里入学”。后面再次因该事宜联系刘园长时,电话一直拒接。试问这样的霸王条款是否合理?
作为家长我们是否有权利为孩子选择幼儿园?作为幼儿园打着预定旗号收取费用又是否合理?幼儿园还未开园,小孩也还未在该园上过一天学,为什么钱不能退?我们只是想拿回自己的钱,怎么这么困难?希望领导帮忙解决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