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毛嘉琦,女,身份证号码:43058119880412
**87。现住武陵区长庚街道聚宝安置小区。现就我父亲车祸一事向您反映一下,望能为民作主!
2023年6月4日晚上8点左右,我父亲康敬信(现年68岁)骑着电动车在回家途中,在桃花源路与滨湖路交界处,在斑马线上被一辆车牌号为湘J D 39856的白色小车由北至南撞倒,电动车撞出10多米,人被撞翻在地。家人们接到求助电话后才赶到现场,我们拨打了120、110、122等一系列电话,约30分钟救护车到才送往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抢救,住院治疗。
初诊为脊椎、盆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后确诊为腰椎第一节、骶椎第五节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
事发当晚,常德市交警一大队来人,经过探查、询问后,让我第二天上午9点去作处理,但肇事车辆未进行扣留处理,直接开走了。
6月5日上午9点,我准时到市交警一大队交警中队2楼警官办公室,接待民警唐力。他第一句话就是由我父亲负全责。当时我就提了几个问题进行咨询,民警唐力不仅不解释,而且很不耐烦,压制我说话。让我同肇事司机商量无果,直到中午快下班时,唐力让我下午3点再到办公室协商。
下午3点我带着身份证和委托书到达交警办公室,肇事司机在场,唐警官上场就是一言堂,态度极为恶劣、粗暴,拍桌子,高噪压制,不让我开口,一提问就说不尊重他,不尊重他这身警服。一下午没有结果,不欢而散。唐力说再听通知。
可怜我那70岁的父亲躺在医院需要照料,丈夫又要上班,医院两头跑,家中两个孩子上学早晚要接送,实在忙得不可开交。期间,我们一直未接到交警任何通知,肇事司机至今也没看过我父亲,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7月11日上午10点30分,我和我丈夫到交警唐力办公室询问该如何处理,他开口就说:交通事故认定书早已下达,肇事司机已拿走。当场我们感到一头雾水,不仅不通知我们到场,也没让我们拿到认定书,更可怕的是我们想拿一份,他还找不到,实属是可悲!
各位领导,我们实在是想不通、弄不懂:
1、事故责任认定书未签字未认定(虽然走了简易程序,但伤者本人及家属不知情未签字);
2、交警唐力办案如此草率,态度恶劣粗暴,执法不公,与当今民主与法治社会格格不入;
3、伤者处在人行道上,虽有责任也不至于负全责;
4、伤者已治疗40多天,肇事司机无动于衷,不闻不问,没有一点同情心和社会公德心,不知道这肇事司机是否与办案交警有没有“关系和利益”往来?想想都后怕!
叩望各位领导为民作主!!!
图片:微信图片_20230713105342.jpg
反映人:毛嘉琦
联系电话:18565719666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