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3-06-09 18:26
这位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关于石门退桔还田政策事宜”一贴中反映的问题,已由石门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保护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202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相继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耕地保护和耕地用途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我省出现了大量耕地流向园地、林地等其他土地的情况,如果任由耕地“非粮化”现象发展,势必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的总体要求,省委省政府决定利用五年时间,将全省流出减少的耕地分期分批逐步进行恢复,主要用于粮食生产。2022年全省启动了流出耕地恢复整改工作,下达石门县2022年度恢复耕地任务为1.8万亩,2023年度恢复耕地任务为1.95万亩。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恢复耕地工作,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恢复耕地工作,确保上级分配的任务全面完成。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恢复耕地工作方案,明确了范围、原则、程序与方法,坚持因地制宜、依法依规、先易后难、综合施策的工作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恢复耕地工作,没有实行一刀切。对于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文件实施后新增违法占用耕地的,依法依规,坚持“零容忍”态度,全面整改恢复。对于之前形成的存量“非粮化”问题,按照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逐步恢复,优先选择基础条件较好、能长期稳定耕种的“顺水田”、“沟边田”、“坝下田”、“成片田”进行恢复,原则上采取清园方式,以恢复水田为主,暂不具备条件的先恢复为旱地,再逐步恢复为水田。对于其他相对分散的地块,结合实际情况能全面恢复的全面恢复,不能全面恢复的按照抽蔸套种标准(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达到50%以上)进行恢复,兼顾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
恢复耕地工作面临着重重困难,任务非常艰巨,需要各级政府、组织以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事务中心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