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常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法局
就“常德友邻福吉物业在鸿运名苑小区内违规安装减速带”一事,
1、4月19日你们回复的“已经建设的停车位已进行水泥硬化,无法在原处进行恢复“。大家都知道,只要是违建,哪怕是房子建设装修好,都可以拆除,仅仅一个薄如纸的地面水泥硬化,就无法恢复了?物业每年都收取几万元的停车费,不想恢复是因为会断了他们的敛财之路吧?
2、4月19日你们回复的”依据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替代修复,实现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等量恢复。该公司也承诺按照替代补种的方式完成替代修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以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退化。该规定第四条写明了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你们把这个规定套用在一个小区的绿化上,还是人为破坏,为了收取停车费,你们觉得合适吗?
3、4月24日你们回复的:“所以无法在该小区进行恢复”。你们4月19日先是找理由为物业开脱,现在又说无法在小区补种,又一次为他们开脱。试问执法部门什么时候能站在老百姓这边说说话?
一个谎言需要十个谎言来掩盖,一个问题又会牵出新的问题,违反人车分流修停车位,不仅侵占绿化面积,更严重的是造成交通隐患;又设置减速带,造成小区路面不平,同样造成噪音污染和安全隐患。
常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法局的领导,你们总回复小区内减速带的安装问题不属于支队职责范畴,但此事的起因是物业违法修停车位,才会修减速带。小区几十米的路安装了5个减速带,造成小区路面不平,同样又造成噪音污染和安全隐患。确实给现在我们业主出行带来诸多不便。
我们也不是要全部拆除减速带,只想拆除部分的减速带(保留1-4栋那里的二个减速带),其他的地方可以画减速标线和减速标志,这样的要求不过分吧?我们也不想为此事一直麻烦你们,给领导添麻烦,望领导从中调解,解决我们的的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