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辉挂靠中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的西洞庭汇美御景湾2#5#栋工程项目,相关部门未批准其开工,但该项目己完成了“打桩"子分部工程,并且继续在砌筑窨井等等等。
该项目部对外宣称是“补桩"。
其歪理逻辑就是:2019年龙洋建设公司承包了3#5#6#地下室工程项目,现在龙洋建设公司停工了,那么就由中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来“补桩"施工。
刘某辉在此隐瞒了一个重要的信息:龙洋建设工司的汇美御景湾3#5#6#工程在去年和今年都是“中止施工"状态。
这两家建筑公司在汇美御景湾项目都未被批准开工,故此刘某辉的中海建设公司没有理由“补桩"。
刘某辉是不是想告诉大家:龙洋公司即使办理了停工手续,也是可以正常施工的?
提醒一下刘某辉,慎言,别做水猴子,别把同行建筑企业往水里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