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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学校(工作单位)没有了,怎么证明我的工作经历?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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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朝阳
2022-09-23 15:11
关注楼主
尊敬的汉寿县领导您好,我在2007年至2009年一直在汉寿坡头八中教书,但是当时任教时学校并未与我们签订任何合同,更没有为我们买社保。因为现在的工作需要提供曾经的工作经历证明,又因为当时的汉寿八中已经没有了,所以今天打电话到汉寿县教育局,问能否补办。但是接电话的教育局工作人员以教育局不管当地的民办教育的人事为由,直接挂了我的电话。虽然民办教育的自主性很强,但是据我所知,教育局对于民办教育的教学资质等每年应该还是有考核的,对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应该多少还是有考察的,所以肯定学校的很多资料在教育局应该还是有备案的呀。所以还烦请领导告知,我们当时的就业合同还能补办吗?如果不能,为什么?如果能,该怎么补办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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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县长热线
2022-10-20 10:54
1楼
帖内置顶
– – 2022-10-20 17:43
网友:
你好,汉寿县坡头八中已于2004年停办,原校地址由汉寿县广惠学校举办民办学校,广惠学校于2016年3月撤销。县教育局主要监管其办学行为和年度办学水平评估。如果你需要广惠学校给您提供工作经历的证明,您可以自己先写明工作经历的简述材料,找相应的同事签字证明,来教育局职成股当面陈述(局办公室三楼,电话0736-2857700),教育局将协调原广惠学校负责人。
xcd001
2022-09-23 18:00
2楼
a朝阳
2022-09-26 13:01
3楼
还希望汉寿县相关部门给予回复帮助
。请相关部门证明一下工作经历,应该是有据可查的呀。当年那么大一个寄宿学校,还有校车接送学生,教育局怎么可能什么都没管呢?
汉寿县县长热线
2022-10-20 10:54
4楼
网友:
你好,汉寿县坡头八中已于2004年停办,原校地址由汉寿县广惠学校举办民办学校,广惠学校于2016年3月撤销。县教育局主要监管其办学行为和年度办学水平评估。如果你需要广惠学校给您提供工作经历的证明,您可以自己先写明工作经历的简述材料,找相应的同事签字证明,来教育局职成股当面陈述(局办公室三楼,电话0736-2857700),教育局将协调原广惠学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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