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了星语林创客大街一套住房,但是因为开发商一直延期交房好像约定的是2019年6月交房但是后来一直延期,我就没有多管他交不交,房子至今一直处以空置状态,后来上个月月底收到通知说房管局现在为了解决问题楼盘问题特地特事特办,专门派人入驻星语林创客大街物业部为所有业主审核购房合同和相关手续以便下个月业主集中办理产权证。这里为住建局和市政府点赞,我本来真心对这套房不抱任何期待了的,都做好了房产证办不下来的心理准备了,结果居然特事特办直接给处理了。
然后我才在前几天办好登记之后这两天联系装修公司准备装修才在今天去物业准备缴押金和物业费收房。投诉常德市龙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这时候告知我,物业费必须是从今年2月份开始缴纳。我问为什么,她的理由是开发商是2月份交房给他们入场,所以物业费必须是从2月份开始收。但是时至今日我压根没有收到过任何开发商或者物业的通知说此处房屋可以交付,物业工作人员说交房不是交给我而是交给政府验收,只要政府验收合格就行了。但是依照本人了解的《物业管理条例》物业费是从物业竣工并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那么应当是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我起进行计算。而开发商至今也没有通过电话或者书面形式通知我交房,是我从7月底了解到可以办理产权证才知道房屋已经可以交付。那么常德市龙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收费明显不合理。
综上,请相关部门告知我,开发商未通过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告知我交房,我物业费到底是要按物业入驻之日开始计算,还是从我收房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