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投诉过违停车辆,拨打市民热线后先是要你拨打交警二大队电话,询问到底是停在人行道上面还是下面,上面归城管,下面归交警。 如果是上面就会给你城管电话。规定很明确,泾渭分明,是一个不错的改革。
但是现实是一条路的路况很复杂,往往既有停在上面又有停在下面甚至横在中间的都有。
假设一条路上两辆车,一个停在马路,一个停在人行道是不是要把城管和交警都喊起来?还有一个横在马路人行道中间,是不是要贴两个条子?
很显然这种情况违停就要看运气,到底是城管的查还是交警的查?如果这样执法的话就很容易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管理的缺失。那执法就是流于表面了。
所以在这里建议:城管和交警共享系统 ,且赋予一定的交叉执法权灵活执法,将执法权下放,让管理权不变。城管能够进入交警系统贴罚单 上报马路的违停,交警亦然,这样执法能够更好的不流于形式,达到违停平等,有错必究。
城管依旧主管人行道,交警依旧主管马路,管理权不变。城管依旧主要在人行道执法,只是被赋予了交警不在时替交警代为执法的权力,交警亦然。这样的执法更加灵活高效。道理说简单点:归我管,也可以互相帮忙代执行一下。
其次在执法过程中 对于车内有人 临时停车的情况 应以劝离为主 超时才予以贴条处罚 一刀切的执法容易造成群众对于公权力的质疑和不信任 执法应该更有温度。
二单位应该互相加强合作与联系,共同助力常德文明城市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