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08-08 15:39
来信人您好,根据您帖子的描述,我县相关工作人员已处理过该信件,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在村社区2009年组织安装自来水管网,当时有5户居民自愿放弃参与筹资兴建自来水管。
当前,您所在村社区用水由安乡县三岔河镇自来水厂供给,该水厂为个体工商户。安装自来水管道,需按照安乡县物价局安价【2014】24号《关于规范全县农村集中供水价格的通知》中收费标准第三点“入户管网建设费标准为:450元/户(用户安装地点距主、支管30米以内)。对离主、支管超过30米部分的用户可以加收工程材料费,工程材料费按实际进价加15%的差率确定,并与用户签订好供需合同”执行。
据悉,安乡县东部片区10万人城乡一体化饮水安全工程已完成前期调研、规划、选址等工作,预计今年8月动工修建,来信人等户将能在该工程中受益。我县也积极督促水利局与三岔河水厂对接,主动与上述居民就安装事宜平等协商方案。7月19日下午至20日上午,我县三岔河镇相关工作人员电联来信人5次,均未接通,于是联系上其母亲,向其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告知了上述有关信息,其母亲对回复满意。
安乡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