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08-18 18:23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交房”问题
收到投诉后,我局第一时间核实相关情况,经核查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该项目开发企业未按合同约定2022年7月6日交付使用,我局已要求开发企业加快扫尾工程及验收工作进度。经核查,君华御庭三期已于2022年8月5日通过消防验收,8月8日通过联合验收,8月12日通过竣工验收。
涉及逾期交房责任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或通过合同约定的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
二.关于“物业收费”问题
1.根据常发改价[2020]609号《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第九条:空置房指业主收房之日起,未装修的房屋;或通知交房的最后期限起,因业主本人原因未办理交房手续的房屋;或建设单位未售房屋)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按物业企业备案标准最高不超过90%向业主收取。
2.根据[2020]609号《常德市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装修管理费、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施工出入证工本费、装修押金是业主(装修人)装修时与物业公司签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时缴纳的。
3.装修拆墙费、自来水加压费是按实际拆墙面积和实际用水量计算的。
4.房屋补差价,不属于物业公司收费范畴,若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收取,则以购房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进行核算为准。
综上,是否“预交物业费才能拿钥匙”以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约定为准,而市民所表述的装修管理费、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拆墙垃圾清运费、装修出入证、装修押金、房屋补差价、自来水加压费则均不应提前收取。
专此回复。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监督!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