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2-05-12 09:38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您关于设立“房屋出租许可证”的建议主要出于房屋居住安全性考量。常德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设在常德市市民之家二楼的工作窗口可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严格按照该办法办理,以上规定涵盖了市民建议的住房安全考量。
设立《房屋出租安全许可证》属行政事项,不属于我中心职责范围。
常德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