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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的通知
各公路客运公司及营运业主:
为确保春运期间客运票价稳定,维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要求,现就全县2022年春运价格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交通厅湘价商[2009]33号、石发改价[2015]8号、石价价[2014]5号、石发改物价[2009]3号等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准。春运期间,县内农村客运车辆、县城区出租车、公交车一律不得在发改、交通部门审定公布的票价上上浮价格,杜绝票外加价、强制保险、改变线路变相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各客运车辆须在车内显著位置张贴本线路梯形价格表,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价格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管、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将联合开展春运期间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擅自涨价行为。对擅自涨价的,除清退多收价款外,还将按照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和交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客运企业(车主)从重处罚。同一客运车辆受到1次举报的,当场清退多收价款并处5倍以下罚款;受到2次以上(含2次)举报或举报到市以上相关部门的的,一律停业整顿。
欢迎广大乘客投诉或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7日
信息来源:石门融媒
综合编辑:石门信息网
网源:https://www.163.com/dy/article/GU6C43OD0537ANJ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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