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5日公安信访12345回复我"商家承诺19点以后不再采用敲打银器方式吸引顾客"
2021年12月21日公安信访12345回复我, 同样也证实了之前的调解结果是"晚七点后不再敲打", 但是突然又告诉我晚九点以后该店家确实没再敲打!
? ? ? ? ? 所以府坪派出所一会19点, 一会21点你们矛盾吗?!我的诉求是19点以后不许敲打扰民, 所以你们又允许该店从19点敲打到21点, 那你们处理客诉调解了个寂寞? !
请问府坪派出所允许银为爱商家19点以后敲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请问府坪派出所, 你们口口声声无私情, 为什么法律法规都禁止的行为, 你们一定要坚持让它家敲到21点? !
请问府坪派出所, 银为爱商家强调购买了减震器降低音量, 我三楼正常生活仍然受影响, 仍然被敲打声噪音扰民, 它这个减噪有什么实际意义?
我再三邀请城管公安商家亲自来我家核查噪音事实, 亲自感受噪音大小, 你们三方没有一家登门的!就自顾自代替我允许该店铺19点后仍然敲打不休, 法律依据何在? !我要看具体法条法规支持!没有法条支持, 辖区派出所又私自允许, 就是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