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步行街彩滨商场楼上的住户, 投诉步行街商铺48号“银为爱”商业营销严重扰民.
前天有投诉到步行街城管, 但我们查了2021年的新民法典, 相关的管理处罚权在公安局.
避免重复发帖, 这是原贴地址:http://cdbbs.cdyee.com/read-87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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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方便看原贴, 我也可以提炼重点陈述:
1.该店在一楼, 我在三楼, 垂直水平线, 影响巨大, 并且正对我卧室
2.该店促销经营手段为手工敲打, 招揽顾客.
噪音大:
店面路段一楼到我三楼无一幸免, 最新测试是我去了四楼邻居家, 关闭卧室玻璃窗, 同样清晰规律高强度噪音
噪音扰民时间长:
每天, 9:00-21:00, 不间断,12小时,缝周末/节假日客流量大, 时间更长
3.噪音扰民事实真实确凿, 证据链完整
物证:我手机有视频, 有录音, 且将物证展示给城管工作人员, 他们认可噪音扰民事实, 认可我是被侵权方
人证:1.城管工作人员2.我楼上四楼的新业主和装修工人(当天共同参与噪音测试)3. 任何听力正常的路人4.原贴评论里知情的网友
通过查阅2021年的新民法典和相关噪音法条得知:
任何商业经营活动都禁止高音设备和其他高噪音行为来促销揽客(附图)那就更不用提什么时间段了
⭐我的诉求:
⭐禁止步行街48号银为爱饰品店每天19点后敲打揽客噪音扰民
⭐尽快对步行街所有商铺责任人进行普法宣传, 培训噪音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因为此次矛盾暴露了部分商铺经营者真的法律意识淡薄, 相关知识欠缺, 所以噪音扰民了毫无愧疚, 对法律法规没有最起码敬畏之心)
因为城管同志提醒我查了相关法条, 法律明文禁止此类噪音扰民行为的, 所以之前的诉求作废, 以本帖最新诉求为准!
感谢公安局网上信访工作人员!
下面是相关法条截图: